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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二

    自坐上龙椅, 我就再没闲下来过。

    我想力挽狂澜。不求大千秋万代,只求不亡在我手里。

    我不能做亡国之君, 我会死不瞑目。

    礼部提醒我, 需要采选秀女, 充盈后宫。

    待选秀女的名单呈上来时, 我看都懒得看,让礼部拿定。

    新人入宫后, 都老老实实,只有一个叫张绿茶的选侍有点闹腾。

    之前皇后跟我提起,张绿茶出身不高,行为举止也不庄重。

    我随口道:「封个选侍, 留在后宫养老吧。」便将她抛在脑后。

    可那女子实在放浪,几次三番跑来引诱我。我烦不胜烦。

    那天,我正准备上朝,她又来求见。我寻思找个理由把她打发到冷宫去, 别再来烦我。

    她进来时, 端着一碗鸡汤,说是她亲手熬的。

    鸡汤的香气钻入我鼻子,这味道有点熟悉。

    我恍惚了。

    我想起当年皇兄寿宴上的那碗鸡汤, 还有那张字条。

    我推开她, 逃也似地走了。

    当晚,我忍不住迈入她的华墟宫。

    我希望她能再熬一碗鸡汤给我,好让我确认心里的猜想。

    可她偏偏不熬了。我等了一整晚, 她都没熬。

    第

    二天,我又去, 她还是不熬。我也不好意思提醒她。

    第三天, 我还去,她就是不熬。

    后来几天我太忙, 暂时忘了这茬。她却自个儿跑来万寿殿, 带着亲手熬的鸡汤。

    鸡汤入口, 我愣住了。

    没错,就是这个味道。

    我终于,找到了当年救我的那个人,人世间唯一给过我温暖的那个人。

    满心喜悦,难以言表。

    我望向她, 烛光下的她言笑晏晏, 美得惊心动魄。

    (完)

    * 龙子狴犴,形似虎好讼。急公好义,仗义执言, 而且能明辨是非,秉公而断,威风凛凛。

    第 14 节 囚牛篇 剜心之爱

    我是一个卑微的魔,努力奋斗五百年,终于见到了心心念念的仙君。

    他温柔地抱着我,下一秒却将剃魔刃刺进我的身体,剜出我的心,去救他的小仙女了。

    魂飞魄散前,我想,我没有了心,从此再也不会念你、想你、爱你。真好。

    一、

    他比五百年前更清癯了,白衣玉冠,俊容淡漠,仙气如一层霜雪覆在周身。

    「师父,一别五百年,别来无恙。」我对楚暮嫣然一笑。

    他抚着我的头发,低声责备:「徒儿,这次你太过顽皮了。」

    「我早就说过,有朝一日会杀上仙界来见见世面。」

    他不再说话,把我拥入怀中。

    我把头埋进他胸膛,如同一个乖巧的婴孩,卸下全部防备。

    忽然,我的身体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。我感觉我的后背,心脏的位置,好像被某种利器给扎透了。

    我抬起头,看清了他眼里的杀意。

    我想推开他,却被他牢牢锢在怀里,无法动弹。

    他的声音温柔又冰凉:「徒儿,你的本事是我教的,你却用来残杀无辜生命,你就是这样报答师恩的?」

    我呼吸沉重,胸腔的血返流到咽喉,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「雅宋与你无怨无仇,你为何下此狠手?」他用力,手中的剃魔刃又在我的身体里深入一寸。

    血从我口中溢出。魔元像泻闸的江水,从身体里快速流逝。

    「欠下的债,总要还。徒儿,借你的红咒魔心一用,救那些被你打坏仙元的神仙,还可以让雅宋重返轮回。」

    原来,他是想拿走我的心啊。

    与他相拥之时,我满心里想的,都是我们破镜重圆,我原谅他的背叛,他也原谅我的任性。

    可他心里想的,却是如何取走我的魔心,去救他的未婚妻。

    在杀戮中早已麻木的魔心,突然有了一丝痛感。从钝钝的痛,变得清晰而尖锐,最后撕心裂肺。

    魔元从我的体内快速流走,我周身的魔气淡了,就像繁花洗去铅华。我被打回原形,变回了五百年前那个普通的小女魔。

    这也意味着,死亡即将来临。

    我枯竭的速度很快,如果不是他的臂膀托着我,我已经瘫软在地。

    他把我紧紧拥在怀里,吻了我的唇。

    然后,毫不犹豫地拔出剃魔刃。

    鲜血喷簿而出,溅了他满身,染红他的白衣。

    我的身体开始透明。他将我抱得更紧,好像怕稍一松手,我就会随风而去。

    黎明第一缕阳光从白雾中射出,无情将我穿透。我的身体碎成红雪,被风一吹,纷纷扬扬洒向河面。

    湮灭之前,我看见的最后景象,是他手中捧着一颗滴血的心,我的红咒魔心。

    那心还在砰砰跳动,也许还带着温热,是我对他残余的爱意。

    这爱意,也终会凉彻。

    二、

    五百年前。

    仙帝之子楚暮得罪了恶仙黑血,遭到迫害,身受重伤离开仙界。

    黑血在人界和妖界都布下天罗地网,楚暮只好逃到黑暗混乱的魔界。

    他是仙界最尊贵的帝子,而我是魔界最底层的小魔。我们本来永生永世不会有见面的机会。

    可这次,我不知是踩了多大一坨狗屎运。

    他躺在烂泥堆里,白衣沾血,乌发染尘,却还有令人惊鸿一瞥的本事。